芦可替尼的剂量因疾病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骨髓纤维化:剂量依据患者基线血小板计数调整。血小板计数处于 50 - 100×10⁹/L 时,推荐每日两次,每次 5mg;100 - 200×10⁹/L 时,每日两次,每次 15mg;超过 200×10⁹/L 者,每日两次,每次 20mg。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初始推荐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 10mg。若患者血红蛋白、中性粒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均正常且无反应,可增至每日两次,每次 25mg。
移植物抗宿主病:慢性患者建议每日两次,每次 10mg;急性患者每日两次,每次 5mg。若与治疗首日相比,ANC 和血小板计数未减少 50%及以上,治疗至少 3 天后可考虑增至每日两次,每次 10mg。对已停用皮质类固醇且有反应的患者,治疗 6 个月后逐步减量,约每 8 周降一个剂量水平(从每日两次 10mg 减至 5mg,再至每日一次 5mg)。减量期间或之后若 GVHD 症状复发,需重新评估治疗方案。
用药管理
若患者漏服一剂芦可替尼,无需补服,按下一个常规剂量继续服用即可。若因血小板减少以外的原因需停药,建议逐步减量,如每周两次,每次 5mg。对于无法吞服片剂的患者,可通过 8 French 或更大的鼻胃管给药。将一片药片悬浮于约 40mL 水中,搅拌约 10 分钟,药片分散后 6 小时内,用合适注射器经鼻胃管给予混悬液,再用约 75mL 水清洗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