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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帕替尼使用方法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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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药纷享医学部钱莱

语音内容:

对于类风湿关节炎(RA)、强直性脊柱炎、中轴型脊柱关节炎,推荐用药剂量为 15mg,每日服用 1 次。

针对特应性皮炎(AD对于年龄在 12 岁及以上且 65 岁以下,同时体重至少达到 40kg 的患者,起始用药剂量是 15mg,每日 1 次。若患者治疗反应不佳,可将剂量增加至 30mg,每日 1 次;若增加剂量后治疗反应仍不理想,则应停止使用本品,并采用最低剂量维持有效治疗。而年龄在 65 岁及以上的患者,用药剂量固定为 15mg,每日 1 次。

溃疡性结肠炎(UC)治疗分为诱导期和维持期。诱导期时,患者需以 45mg 的剂量,每日 1 次,持续用药 8 周。进入维持期后,剂量调整为 15mg,每日 1 次;对于病情难治、严重或广泛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 30mg,每日 1 次;若患者对 30mg 剂量反应不足,则停止使用,并使用维持反应所需的最低有效剂量。

银屑病关节炎2 岁至 18 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剂量依据体重确定。体重 10 公斤以上 20 公斤以下,每日两次,每次 3 毫克(3 毫升口服溶液);20 公斤至 30 公斤以下,每日两次,每次 4 毫克(4 毫升口服溶液);30 公斤及以上,每日两次,每次 6 毫克(6 毫升口服溶液),且口服液不可与缓释片剂相互替代。18 岁及以上的成年人,推荐剂量为 15 毫克,每日一次。

克罗恩病诱导治疗阶段,推荐剂量为 45 mg,每日一次,持续 12 周。维持治疗时,推荐剂量为 15 mg,每日一次。对于患有难治性、严重或广泛疾病的患者,可考虑将剂量调整为每天一次 30 mg。若 30 mg 剂量未达到足够的治疗反应,则停止使用,并使用维持反应所需的最低有效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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