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是一种EGFR-MET受体靶向的双特异性抗体,适用于治疗具有EGFR外显子20插入突变(经FDA批准的检测认定),且在铂类化疗期间或之后疾病有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需根据患者的基线体重而计算:
-体重不足80kg的患者:
推荐剂量为1050mg(3瓶)
-体重大于等于80kg的患者:
推荐剂量为1400mg(4瓶)
▲在治疗第1周,初始剂量需要分两次给药:
-体重不足80kg的患者:
第1天,剂量350mg;
第2天,剂量700mg
-体重大于等于80kg的患者:
第1天,剂量350mg;
第2天,剂量1050mg
▲给药频率:
-第1周:给药2次,分别在第1天和第2天给药
-第2-4周:每周给药一次,均在第1天给药
-第5周及后续治疗:每2周给药一次,均在第1天给药
▲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皮疹、输液相关反应、甲沟炎、肌肉骨骼疼痛、呼吸困难、恶心、疲劳、水肿、口腔炎、咳嗽、便秘和呕吐
▲最常见的3级或4级实验室化验结果异常(≥2%)淋巴细胞减少,白蛋白减少,磷酸盐减少,钾减少,碱性磷酸酶增加,葡萄糖增加,γ-谷氨酰转移酶增加,钠减少
【给药方法】
▲本品仅供静脉输注,需稀释后使用
▲本品给药前,需要进行输注前用药,以降低相关输注反应风险。具体输注前用药信息,详见药品说明书
▲治疗第一周和第二周,需使用外周静脉输液法给药;后续治疗周,使用中心静脉输液法给药
▲本品相关输注速度,详见药品说明书
【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需根据患者的基线体重而计算:
-体重不足80kg的患者:
推荐剂量为1050mg(3瓶)
-体重大于等于80kg的患者:
推荐剂量为1400mg(4瓶)
▲在治疗第1周,初始剂量需要分两次给药:
-体重不足80kg的患者:
第1天,剂量350mg;
第2天,剂量700mg
-体重大于等于80kg的患者:
第1天,剂量350mg;
第2天,剂量1050mg
▲给药频率:
-第1周:给药2次,分别在第1天和第2天给药
-第2-4周:每周给药一次,均在第1天给药
-第5周及后续治疗:每2周给药一次,均在第1天给药
▲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给药方法】
▲本品仅供静脉输注,需稀释后使用
▲本品给药前,需要进行输注前用药,以降低相关输注反应风险。具体输注前用药信息,详见药品说明书
▲治疗第一周和第二周,需使用外周静脉输液法给药;后续治疗周,使用中心静脉输液法给药
▲本品相关输注速度,详见药品说明书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皮疹、输液相关反应、甲沟炎、肌肉骨骼疼痛、呼吸困难、恶心、疲劳、水肿、口腔炎、咳嗽、便秘和呕吐
▲最常见的3级或4级实验室化验结果异常(≥2%)淋巴细胞减少,白蛋白减少,磷酸盐减少,钾减少,碱性磷酸酶增加,葡萄糖增加,γ-谷氨酰转移酶增加,钠减少
【注意事项】
▲输液相关反应(IRR):
在出现IRR时中断输液。根据病情严重程度,降低输液速度或永久停用本品。
▲间质性肺病(ILD)/肺炎:
监测ILD的新症状或恶化症状。对疑似ILD/肺炎的患者立即暂停使用本品,如果ILD/肺炎确诊,则永久停药。
▲皮肤科不良反应:
可能引起皮疹,包括痤疮样皮炎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根据严重程度暂停使用、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眼部毒性:
立即将眼部症状恶化的患者转诊至眼科医生;基于患者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暂停用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胎儿毒性:
本品可引起胎儿伤害。告知育龄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和建议其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适应症】
本品是一种EGFR-MET受体靶向的双特异性抗体,适用于治疗具有EGFR外显子20插入突变(经FDA批准的检测认定),且在铂类化疗期间或之后疾病有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相互作用】
无相关信息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