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既往治疗过、不可切除的,且携带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 2 (FGFR2) 融合或其他重排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的成人患者
【推荐剂量】
■通常剂量:125mg,口服,每日1次,持续服药21天,停药7天;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轻度至中度肾损伤患者:剂量需要减至100mg,口服,每日1次,持续服药21天,停药7天;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轻度肝损伤患者:剂量需要减至100mg,口服,每日1次,持续服药21天,停药7天;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中度肝损伤患者:剂量需要减至75mg,口服,每日1次,持续服药21天,停药7天;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不良反应】
■最常见(≥20%)不良反应:指甲毒性、口炎、干眼症、疲劳、脱发、肢端红肿症、关节痛、味觉障碍、便秘、腹痛、口干、睫毛变化、腹泻、皮肤干燥、食欲下降、视力模糊和呕吐。
■最常见的实验室化验结果异常(≥20%):肌酐升高、磷酸盐升高、磷酸盐降低、碱性磷酸酶升高、血红蛋白降低、丙氨酸转氨酶升高、脂肪酶升高、钙升高、淋巴细胞降低、钠降低、甘油三酯升高、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尿酸升高、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白蛋白降低,胆红素升高,钾。
【给药方法】
■本品口服给药
■需空腹服药,在饭前至少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用一杯水整片吞服,切勿压碎、咀嚼或溶解药片
■如果发生漏服( ≥4个小时),或服药后发生呕吐,直接跳过漏服或呕吐剂量,在第二天按照正常服药计划服用下一剂
【推荐剂量】
■通常剂量:125mg,口服,每日1次,持续服药21天,停药7天;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轻度至中度肾损伤患者:剂量需要减至100mg,口服,每日1次,持续服药21天,停药7天;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轻度肝损伤患者:剂量需要减至100mg,口服,每日1次,持续服药21天,停药7天;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中度肝损伤患者:剂量需要减至75mg,口服,每日1次,持续服药21天,停药7天;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给药方法】
■本品口服给药
■需空腹服药,在饭前至少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用一杯水整片吞服,切勿压碎、咀嚼或溶解药片
■如果发生漏服( ≥4个小时),或服药后发生呕吐,直接跳过漏服或呕吐剂量,在第二天按照正常服药计划服用下一剂
【不良反应】
■最常见(≥20%)不良反应:指甲毒性、口炎、干眼症、疲劳、脱发、肢端红肿症、关节痛、味觉障碍、便秘、腹痛、口干、睫毛变化、腹泻、皮肤干燥、食欲下降、视力模糊和呕吐。
■最常见的实验室化验结果异常(≥20%):肌酐升高、磷酸盐升高、磷酸盐降低、碱性磷酸酶升高、血红蛋白降低、丙氨酸转氨酶升高、脂肪酶升高、钙升高、淋巴细胞降低、钠降低、甘油三酯升高、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尿酸升高、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白蛋白降低,胆红素升高,钾。
【注意事项】
■眼部毒性:
本品可导致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在治疗期间第1个月、第3个月以及每3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眼科检查,包括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按建议暂停使用。
■高磷血症和软组织矿化:
磷酸盐水平升高可导致高磷血症,导致软组织矿化、皮肤钙质沉着、非尿毒症性钙质疏松、血管钙化和心肌钙化。按建议暂停使用、减少剂量或永久停止药。
■胚胎-胎儿毒性:
可造成胎儿伤害。告知育龄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并建议其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适应症】
本品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既往治疗过、不可切除的,且携带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 2 (FGFR2) 融合或其他重排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的成人患者
【相互作用】
■强或中度CYP3A抑制剂:
避免联合用药。
■强或中度CYP3A诱导剂:
避免联合用药。
■抑酸剂:
避免合用。如果无法避免联合给药,则本品服药时间,应与H2拮抗剂或局部抑酸剂服药时间错开。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