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文章
建议的卡麦角林片初始治疗剂量为0.25 mg,每周两次。根据患者的血清催乳素水平,剂量可增加0.25 mg,每周两次,直至剂量达到1 mg,每周两次。在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心血管评估,并考虑超声心动图来评估瓣膜疾病。剂量增加不应超过每4周一次,以便医生可以评估患者对每个剂量水平的反应。如果患者没有足够的反应,并且在较高剂量下没有观察到额外的益处,则应使用达到最大反应的最低剂量,并考虑其他治疗方法。接受卡麦角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评估其心脏状况,并考虑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正常的血清催乳素水平维持6个月后,可停用卡麦角林,定期监测血清催乳素水平,以确定是否或何时应重新进行卡麦角林治疗。目前卡麦角林治疗超过24个月的疗效持久性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