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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给药后,缬更昔洛韦(前药)会转化为更昔洛韦(活性药物),因此预计其生殖毒性作用与更昔洛韦相似。目前尚无针对孕妇使用缬更昔洛韦或更昔洛韦的充分且对照良好的研究。在更昔洛韦的动物研究中,发生了胚胎-胎仔毒性和结构畸形。只有在潜在益处证明了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应在妊娠期间使用缬更昔洛韦。在动物研究中,妊娠小鼠和兔接受的更昔洛韦剂量是人暴露量的2倍(基于AUC比较)。接受治疗的兔的胎仔吸收、胎仔生长迟缓、胚胎致死率、母体毒性、腭裂、无眼/小眼畸形、再生障碍性器官(肾和胰)、脑积水和短颌畸形发生率增加。在小鼠中,母体/胎仔毒性存在时,胎仔再吸收和胚胎致死性增加。应建议育龄妇女在治疗期间以及缬更昔洛韦治疗后至少30天内使用有效避孕方法。同样,应建议男性在缬更昔洛韦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至少90天内采用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