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治疗患有以下疾病的成人患者:
• 晚期肾细胞癌(RCC)。
• 先前接受过化疗的晚期软组织肉瘤 (STS)。
使用限制:
本品不适用于治疗脂肪细胞软组织肉瘤或胃肠道间质瘤
【推荐剂量】
推荐剂量:800mg,口服,每日1次,空腹服用(至少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
中度肝损伤患者:200mg,口服,每日1次
【不良反应】
• 晚期肾癌(≥ 20%) 患者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腹泻,高血压,头发颜色变化(脱色),恶心,厌食,呕吐。
• 晚期软组织肉瘤 (≥ 20%) 患者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疲劳、腹泻、恶心、体重减轻、高血压、减少食欲,呕吐,肿瘤疼痛,头发颜色变化,肌肉骨骼疼痛,头痛、味觉障碍、呼吸困难和皮肤色素减退。
【服用方法】
• 口服用药,空腹服用,至少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
• 如果漏服剂量,且距下次剂量的服用时间不足 12 小时,则不应补服
【推荐剂量】
推荐剂量:800mg,口服,每日1次,空腹服用(至少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
中度肝损伤患者:200mg,口服,每日1次
【服用方法】
• 口服用药,空腹服用,至少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
• 如果漏服剂量,且距下次剂量的服用时间不足 12 小时,则不应补服
【不良反应】
• 晚期肾癌(≥ 20%) 患者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腹泻,高血压,头发颜色变化(脱色),恶心,厌食,呕吐。
• 晚期软组织肉瘤 (≥ 20%) 患者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疲劳、腹泻、恶心、体重减轻、高血压、减少食欲,呕吐,肿瘤疼痛,头发颜色变化,肌肉骨骼疼痛,头痛、味觉障碍、呼吸困难和皮肤色素减退。
• 肝毒性:
已发生严重和致命的肝毒性。监测肝功基线情况,并在治疗期间和临床指征,定期进行肝功。根据停止根据肝毒性的严重程度,选择暂停本品,或减少剂量且持续监测肝功8周,或永久停药且每周监测肝功直到它恢复正常。
• QT 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速:
监测有风险发生 QT 间期延长的患者。需要监测心电图 (ECG) 和电解质基线情况,以及根据临床指征,定期监测。在本品开始治疗和治疗期间,需要治疗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
• 心脏功能障碍:
发生了心脏功能障碍,包括左心室射血分数减退 (LVEF) 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监测并管理血压。监控充血性心力衰的临床体征或症状。对于有心功能不全风险的患者,进行基线和定期评估 LVEF。根据心脏功能障碍严重程度,暂停或永久停止使用本品。
• 出血事件:
发生了致命的出血事件。 本品尚未在过去6个月内有咯血病史、脑出血或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出血的患者中进行研究。根据出血事件的严重程度,暂停、剂量减少或永久停止使用本品
• 动脉血栓栓塞事件:
已经观察到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并且可能是致命的。 本品尚未在过去 6 个月内发生过动脉血栓栓塞的患者中进行研究。如果患者发生了动脉血栓栓塞,需要永久停药
• 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已观察到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VTE),包括致命的肺栓塞 (PE)。监测VTE 和 PE 的体征和症状。根据 VTE 的严重程度,暂停,然后恢复相同剂量或永久停用本品
• 血栓性微血管病:
已观察到血栓性微血管病 (TMA),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和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HUS)。如果发生 TMA,永久停止使用本品
• 胃肠道穿孔和瘘管:
发生了致命的穿孔事件。监测胃肠道穿孔的体征和症状或瘘管。在 2 级或 3 级胃肠瘘的情况,暂停使用本品,并根据临床治疗情况,恢复本品使用。在 4 级胃肠瘘的情况下,需要永久停止使用本品
• 间质性肺病/肺炎:
可能是致命的。监测患者肺部症状。在发生间质性肺病 (ILD) 或肺炎患者中,永久停用本品
• 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PRES):
可能是致命的。在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PRES)的患者中,永久停用本品
• 高血压:
已经观察到高血压,包括高血压危象。不要在高血压不受控制的患者中,启动本品治疗。在开始使用本品之前,管理血压在正常范围。根据临床指征,监测血压并采取相关的治疗。根据高血压严重程度,采取暂停、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措施。
• 伤口愈合受损的风险:
手术前,暂停本品至少1周。大手术后直至伤口充分愈合至少 2 周内,不要使用本品。伤口愈合并发症治愈后,恢复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 甲状腺功能减退:
在基线、治疗期间和根据临床指征,监测患者甲状腺功能。对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进行及时治疗
• 蛋白尿:
在治疗期间,根据临床指征,进行基线和定期尿液24小时尿蛋白分析。根据蛋白尿的严重程度,暂停本品,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对于肾病综合征患者,永久停药。
• 肿瘤溶解综合征:
在 RCC 和 STS 患者中,已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 (TLS) 病例(一些致命)。密切监控有风险的患者并根据临床指征进行治疗。
• 感染:
已发生严重感染(伴有或不伴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有些伴有致命的结。监测感染体征和症状。及时进行适当的抗感染治疗。必要时,考虑中断或停止使用本品
• 胚胎-胎儿毒性:
本品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告知育龄女性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和建议患者使用有效避孕。
【适应症】
本品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治疗患有以下疾病的成人患者:
• 晚期肾细胞癌(RCC)。
• 先前接受过化疗的晚期软组织肉瘤 (STS)。
使用限制:
本品不适用于治疗脂肪细胞软组织肉瘤或胃肠道间质瘤
• 强效 CYP3A4 抑制剂:
避免将本品与强CYP3A4抑制剂共同给药。如果无法避免共同给药,减少本品的剂量。
• 强效 CYP3A4 诱导剂:
应尽量选择没有或最小诱导潜力的其他药物,与本品共同给药。如果不能避免长期使用强 CYP3A4 诱导剂,不推荐使用本品
• CYP 底物药物:
不推荐本品与CYP3A4、CYP2D6、或 CYP2C8底物药物联合使用
• 与辛伐他汀同时使用:
本品与辛伐他汀同时使用,会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水平。推荐每周监测肝功能。根据肝毒性的严重程度,暂停、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 与胃酸减少剂同时使用:
避免本品与胃酸减少剂同时使用。考虑使用短效抗酸剂代替质子泵抑制剂 (PPI)和 H2 受体拮抗剂。服用本品和抗酸剂需要间隔几个小时。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