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Vemurafenib适用于治疗经 CFDA 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的 BRAF V600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使用限制:野生型BRAF黑色素瘤患者建议不使用Vemurafenib
【推荐剂量】
Vemurafenib的推荐剂量为 960 mg(四片 240 mg 片剂),每日两次。
建议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任意级别 ADR(任一研究≥30%)为关节痛、疲乏、皮疹、光敏反应、脱发、 恶心、腹泻、头痛、瘙痒、呕吐、皮肤乳头状瘤和皮肤角化症。最常见(≥ 5%)3 级 ADR为 cuSCC、角化棘皮瘤、皮疹、关节痛和γ-谷氨酰转移酶(GGT)升高。两项研究中 4 级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均≤ 4%。研究 NO25026 中导致研究药物永久停用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 7 %。研究 NP22657 中,导致研究药物永久停用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 3%。
有关来自临床试验的选定不良反应的信息如下:
皮肤鳞状细胞癌(cuSCC)
超敏反应
QT间期延长
【服用方法】
■用一杯水送服药物,服药时整片吞下Vemurafenib片剂。不应咀嚼或碾碎Vemurafenib片剂。
■首剂药物应在上午服用,第二剂应在此后约 12 小时,即晚上服用。每次服药均可随餐或空腹服用。
■如果Vemurafenib服药后发生呕吐,患者不应追加剂量,而应按常规剂量继续治疗。
【推荐剂量】
Vemurafenib的推荐剂量为 960 mg(四片 240 mg 片剂),每日两次。
建议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服用方法】
■用一杯水送服药物,服药时整片吞下Vemurafenib片剂。不应咀嚼或碾碎Vemurafenib片剂。
■首剂药物应在上午服用,第二剂应在此后约 12 小时,即晚上服用。每次服药均可随餐或空腹服用。
■如果Vemurafenib服药后发生呕吐,患者不应追加剂量,而应按常规剂量继续治疗。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任意级别 ADR(任一研究≥30%)为关节痛、疲乏、皮疹、光敏反应、脱发、 恶心、腹泻、头痛、瘙痒、呕吐、皮肤乳头状瘤和皮肤角化症。最常见(≥ 5%)3 级 ADR为 cuSCC、角化棘皮瘤、皮疹、关节痛和γ-谷氨酰转移酶(GGT)升高。两项研究中 4 级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均≤ 4%。研究 NO25026 中导致研究药物永久停用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 7 %。研究 NP22657 中,导致研究药物永久停用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 3%。
有关来自临床试验的选定不良反应的信息如下:
皮肤鳞状细胞癌(cuSCC)
超敏反应
QT间期延长
概述
服用本品前,患者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的 BRAF V600 突变阳性肿瘤评估结果。
恶性肿瘤
皮肤鳞状细胞癌(cuSCC)
在接受佐博伏®治疗的患者中,已报告皮肤鳞状细胞癌病例(包括被归类为角化棘皮瘤或混合型角化棘皮瘤亚型的病例)(参见【临床试验】和【不良反应】)。皮肤鳞状细胞癌通常发生于治疗早期。在佐博伏®临床试验中,与皮肤鳞状细胞癌相关的潜在风险因素包括年龄(≥ 65 岁)、既往皮肤癌和长期日光暴露。皮肤鳞状细胞癌病例通常采用简单切除加以处理,且患者能够继续治疗,不需要剂量调整
建议所有患者在开始治疗前接受一次皮肤评估,并且建议在治疗过程中接受常规监测。对于任何可疑皮肤病变,均应切除,对标本进行皮肤病理评估,并按照当地标准进行治疗。佐博伏®停药后,监测应持续 6 个月,或直至开始另一种抗肿瘤治疗。
应指导患者将发生的任何皮肤改变通知其医师。
非皮肤鳞状细胞癌(非 cuSCC)
已收到接受佐博伏®治疗的患者发生非皮肤鳞状细胞癌的报告。患者应接受头部和颈部检查,其中应包含治疗开始前的至少一次口腔粘膜视诊和淋巴结触诊,并在治疗期间每 3个月检查一次。此外,患者在开始治疗前还应接受一次胸部 CT 扫描,并在治疗期间每 6 个月接受一次扫描。在治疗前和治疗结束时,或有临床指征时,建议进行盆腔检查(针对女性)和肛门检查。
佐博伏®停药后,对非皮肤鳞状细胞癌的监测应持续至 6 个月,或直至开始另一种抗肿瘤治疗。若有临床指征时应对检查发现的异常进行评估。
新发原发性黑色素瘤
在临床试验中,已报道新发原发性黑色素瘤。病例的处理方式为切除,患者继续接受治疗,而不需要调整剂量。应根据以上针对皮肤鳞状细胞癌的原则对皮肤病变进行监测。
其他恶性肿瘤
基于其作用机制,佐博伏®可引起与 RAS 突变相关的癌症进展(参见【不良反应】)。对于既往发生或合并发生 RAS 突变相关癌症的患者,应谨慎使用佐博伏®。
BRAF野生型黑色素瘤的肿瘤进展
体外研究显示 BRAF 野生型细胞暴露于 BRAF 抑制剂时 MAP 激酶信号传导激活和细胞增殖增加。在开始佐博伏®治疗前,需确定 BRAF V600 突变阳性。佐博伏®不能用于 BRAF 野生型黑色素瘤患者。
胰腺炎
接受佐博伏®治疗的患者已有发生胰腺炎的报道,但不常见。其严重程度大多为轻中度。发生未知原因的腹痛时应及时进行检查(包括血清淀粉酶和脂肪酶的检查),确诊胰腺炎后应根据当地诊疗常规给予积极治疗。患者在胰腺炎发作后,若重新接受佐博伏®治疗,应对其进行密切监测。
超敏反应
已有报告与佐博伏®治疗相关的严重超敏反应,包括全身性过敏反应(参见【禁忌】和 【不良反应】)。重度超敏反应包括:全身性皮疹和红斑或低血压。对于发生重度超敏反应的患者,应永久性停止佐博伏®治疗。
皮肤反应
研究报告显示,接受佐博伏®治疗的患者中已经有重度皮肤反应的发生,其中包括在关键性临床试验中出现的罕见的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与佐博伏®相关的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症和全身性症状(DRESS)已有报告(参见【不良反应】)。
对于发生重度皮肤反应的患者,应永久性停止佐博伏®治疗。
放射性毒性增强
接受佐博伏®治疗前后或治疗过程中还接受放疗的患者中,已有放射治疗回忆反应和放疗增敏作用的病例报道(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大多数属于皮肤性病例,但有一些累及内脏器官导致死亡的病例。在同步或序贯给予放射治疗时,应谨慎使用佐博伏®。
QT间期延长
在一项既往接受治疗的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的非对照、开放性、II 期、QT 子研究中,观察到暴露依赖性 QT 间期延长(参见【不良反应】)。QT 间期延长可导致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升高,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对于存在无法纠正的电解质异常、长 QT 综合征或正在服用已知能延长 QT 间期的药物的患者,不建议采用佐博伏®治疗。
在佐博伏®治疗前和剂量调整后,应监测心电图和电解质。治疗的前 3 个月应每月监测, 此后每 3 个月进行一次监测,或根据临床指征的需要适当增加监测频率。对于 QTc > 500 ms
的患者,不建议开始佐博伏®治疗。如果治疗期间 QTc 超过 500 ms(CTCAE ≥ 3 级),应暂时中断佐博伏®治疗,纠正电解质异常,并且应对 QT 间期延长的心脏风险因素加以控制(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动过缓)。应在 QTc 间期下降至 500 ms 以下后才考虑重新开始治疗,并降低剂量水平,如表 1 和表 2 中所述。如果相关风险因素纠正后,QTc 仍大于500 ms,且相对于治疗前数值的变化大于 60 ms,则建议永久性停用佐博伏®治疗。
肝损伤
在佐博伏®的研究中,已报告肝损伤病例,包括重度肝损伤病例(参见【不良反应】)。佐博伏®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肝功能实验室异常(参见【不良反应】)。在开始治疗之前,应监测肝酶水平(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水平,在治疗过程中,应每月监测一次,或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监测频率。对于实验室异常,应酌情采用减量、治疗中断或停止治疗的方式加以处理(参见【用法用量】)。
光敏反应
根据临床试验报告,在接受佐博伏®治疗的患者中出现轻度至重度的光敏反应(参见【不良反应】)。应建议所有患者在服用佐博伏®期间避免日光暴露。在服用药物期间,应建议患者穿戴防护性服装,并在室外使用广谱 UVA/UVB 防晒霜和润唇膏(SPF ≥ 30),有助于在日晒环境下保护患者。
对于 2 级(不可耐受)或更高级别不良事件的光敏反应,建议调整剂量(参见【用法用量】)
掌腱膜挛缩症和足跖筋膜纤维瘤病
佐博伏®用药期间曾有掌腱膜挛缩症和足跖筋膜纤维瘤病报告。大部分病例的严重程度为轻度至中度,但是也有重度、导致残疾的掌腱膜挛缩症的病例报告(参见【不良反应】)。
对于这类不良反应,应酌情采用减量、中断治疗或停止治疗的方式处理(参见【用法用量】)。
眼部反应
已报告的严重眼部反应包括葡萄膜炎。应定期监测患者是否发生某些眼部不良反应(参见【不良反应】)。
【适应症】
Vemurafenib适用于治疗经 CFDA 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的 BRAF V600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使用限制:野生型BRAF黑色素瘤患者建议不使用Vemurafenib
维莫非尼对药物代谢酶的影响
在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中进行的体内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结果证明,维莫非尼是一种中度 CYP1A2 抑制剂和 CYP3A4 诱导剂。
不建议维莫非尼与经 CYP1A2 和 CYP3A4 代谢的治疗窗较窄的药物联合应用。如果无法避免联合用药,应谨慎,因为维莫非尼可使 CYP1A2 底物的血浆暴露量升高,也可使CYP3A4 底物的血浆暴露量降低。根据临床需要可考虑降低合并 CYP1A2 底物的剂量。一项临床试验中,维莫非尼联合用药导致咖啡因(CYP1A2 底物)的 AUC 升高了 2.6 倍,咪达唑仑(CYP3A4 底物)的 AUC 降低了 39%。另一项临床试验中,佐博伏治疗导致 2 mg单次用药替托尼定(CYP1A2 底物)的 AUClast和 AUCinf分别升高约 4.2 倍和 4.7 倍。
美沙芬(CYP2D6 底物)及其代谢产物右啡烷的 AUC 升高了 47%,显示维莫非尼对美沙芬的动力学的影响,可能不是通过 CYP2D6 抑制作用介导的。
维莫非尼与 S-华法林(CYP2C9 底物)的联合用药导致 S-华法林的 AUC 升高 18%(参见【药代动力学】)。在维莫非尼与华法林联合用药的情况下,应谨慎,并考虑额外的 INR(国际标准化比值)监测。
在体外试验中,维莫非尼中度抑制 CYP2C8。该研究的体内相关性目前未知,但不能排除联合使用 CYP2C8 底物可能产生临床相关效应的风险。对于维莫非尼与治疗窗口较窄的CYP2C8 底物的联合应用,应保持谨慎,因为维莫非尼可能导致其血药浓度升高。
抑制或诱导 CYP3A4 的药物
维莫非尼是 CYP3A4 的底物,因此,与强效 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联合应用可改变维莫非尼的血药浓度。与强效 CYP3A4 诱导剂利福平联合应用能降低维莫非尼的血浆暴露量(AUC),使单次给予 960 mg 维莫非尼后的血浆暴露量下降约 40%(参见【药代动力学】)。同时给强效 CYP3A4 抑制剂伊曲康唑可使维莫非尼的稳态 AUC 增加约 40% 。在与维莫非尼联合用药的情况下,应慎用强效 CYP3A4 抑制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林霉素、阿扎那韦、奈法唑酮、沙奎那韦、泰利霉素、利托那韦、茚地那韦、奈非那韦、伏立康唑)和诱导剂(例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在与强效 CYP3A4 抑制剂联合给药期间,如果存在临床指征,则可考虑减低维莫非尼的剂量
放射治疗
已报告患者接受维莫非尼治疗过程中发生放疗毒性增强的病例(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绝大多数患者接受了大于或等于 2 Gy/天的放疗方案(大分割方案)。
维莫非尼与药物转运系统的相互作用
体外研究证明,维莫非尼既是外排性转运蛋白 P-糖蛋白(P-gp)和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的底物,也是这两种蛋白的抑制剂。
使用 P-gp 底物药物(地高辛)进行的临床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GO28394 表明,多次口服维莫非尼(960mg,每日两次)可增大单次口服剂量地高辛的暴露量,地高辛 AUClast和 Cmax约分别增加 1.8 倍和 1.5 倍。在维莫非尼与 P-gp 底物合并给药时应谨慎。根据临床需要可考虑降低合并 P-gp 底物药物的剂量。
维莫非尼对 BCRP 底物药物的影响以及 P-gp 或 BCRP 诱导剂和抑制剂对维莫非尼血药浓度的影响目前未知。
体外研究还证明,维莫非尼是胆汁酸盐输出泵的一种抑制剂。该研究发现的体内相关性目前未知
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