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仑伐替尼是一种口服多靶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通过抑制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GFR)等靶点,阻断肿瘤血管生成及信号传导,从而抑制肿瘤生长。其说明书核心内容如下:
适应症涵盖四大领域:
分化型甲状腺癌(DTC):针对局部复发或转移的放射性碘难治性患者,临床研究显示客观缓解率达69.9%,中位无进展生存期23.9个月,成为该领域一线推荐方案。
肾细胞癌(RCC):与依维莫司联用治疗既往接受过抗血管生成疗法的晚期患者,中位无进展生存期延长至14.6个月,疾病进展风险降低63%;与帕博利珠单抗联用则用于成人晚期RCC一线治疗。
肝细胞癌(HCC):作为不可切除HCC的一线治疗药物,III期REFLECT研究显示其无进展生存期(7.4个月)和客观缓解率(24%)均优于传统疗法。
子宫内膜癌(EC):与帕博利珠单抗联用,针对非微卫星不稳定性高(MSI-H)或错配修复缺陷(dMMR)的晚期患者,适用于全身治疗失败且无法接受根治性手术或放疗者。

用法用量严格区分单药与联合治疗:
单药治疗:
DTC患者每日固定时间口服24mg,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均可。
HCC患者按体重调整剂量:体重≥60kg者每日12mg,体重<60kg者每日8mg,需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
联合治疗:
EC患者每日口服20mg,联合帕博利珠单抗200mg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
RCC患者根据方案选择:与帕博利珠单抗联用时剂量同EC;与依维莫司联用则每日口服18mg+5mg。
剂量调整需个体化评估:
肝功能不全者:轻度(Child-Pugh A)无需调整剂量,中度(Child-Pugh B)需谨慎使用,重度(Child-Pugh C)禁用。
肾功能不全者:轻度无需调整,中度需监测,重度建议减量至14mg/日或禁用。
不良反应管理:出现3级以上高血压、蛋白尿、肝毒性或出血事件时,需暂停用药直至症状缓解至0-1级或基线水平,必要时永久停药。
注意事项强调安全监测:
治疗期间需定期检测血压、尿蛋白、肝功能及甲状腺功能,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女性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方面,仑伐替尼可能降低CYP3A4/P-gp底物类药物的血药浓度,联合用药时需调整剂量。
该药物通过多靶点协同作用实现广谱抗肿瘤效果,但需严格遵循适应症、剂量调整及监测规范,以平衡疗效与安全性。
参考资料:https://www.lenvima.com/
 
         400-001-9769
400-001-97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