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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泊那替尼/普纳替尼(Ponatinib)的剂量需根据血常规、治疗反应和不良反应进行个体化调整。 初始剂量为每日45毫克。当慢性髓性白血病慢性期患者的BCR-ABL1转录水平降至≤1%时,剂量可减至每日15毫克(维持)。如果出现反应减弱(BCR-ABL1回升至>1%),可重新增加至30或45毫克。对于不良反应:如发生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0×10⁹/L)或血小板减少(血小板<50×10⁹/L),应暂停用药,待恢复后以较低剂量(30或15毫克)恢复。如果出现严重血管事件(动脉或静脉血栓),需永久停药。对于肝毒性(ALT/AST>3倍正常上限),暂停用药,待恢复后减量。所有剂量调整都应在血液科医生指导下进行,不可自行增减。
参考资料:https://go.drugbank.com/drugs/DB08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