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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伐珠单抗是一种生物制剂,由基因泰克公司研发于2004年2月26日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首次批准用于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其后又被批准多种适应症。该药物临床疗效较好,但在患者临床用药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出现后应如何处理呢?
一、胃肠穿孔和瘘管
与接受化疗的患者相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且有时致命的胃肠穿孔的发生率更高。另外与接受化疗的患者相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瘘(包括气管食管、支气管胸膜、胆道、阴道、肾脏和膀胱部位)的几率更高。
对于通过盆腔检查或CT扫描发现直肠乙状结肠受累或有肠梗阻临床症状的卵巢癌患者,应避免使用贝伐珠单抗。出现胃肠穿孔、气管食管瘘或任何4级瘘的患者应停止用药。出现涉及任何内部器官的瘘管形成的患者应停止用药。
二、手术和伤口愈合并发症
在一项对照临床研究中,大手术后28天内未使用贝伐珠单抗,接受手术同时使用贝伐珠单抗的mCRC患者伤口愈合并发症(包括严重和致命并发症)的发生率为15%,未使用贝伐珠单抗的患者为4%。在一项针对复发或复发性GBM患者的对照临床研究中,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伤口愈合事件的发生率为5%,未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为0.7%。
在贝伐珠单抗治疗期间出现伤口愈合并发症的患者,应停用贝伐珠单抗,直到伤口完全愈合。择期手术前至少停药28天。大手术后至少28天内不要服用,直到伤口完全愈合。伤口愈合并发症解决后恢复使用贝伐珠单抗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据报告,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出现坏死性筋膜炎,包括致命病例,通常继发于伤口愈合并发症、胃肠穿孔或瘘管形成。出现坏死性筋膜炎的患者应停用贝伐珠单抗。
三、出血
贝伐珠单抗可导致两种不同类型的出血:轻微出血,最常见的是1级鼻出血,以及严重出血,在某些情况下是致命的。与仅接受化疗的患者相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或致命性出血(包括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中枢神经系统出血、鼻出血和阴道出血)的频率高达5倍。
建议在HCC患者开始使用贝伐珠单抗的6个月内对静脉曲张进行评估。缺乏临床数据支持贝伐珠单抗在治疗前6个月内静脉曲张出血、未治疗或未完全治疗的静脉曲张出血或出血风险高的患者中的安全性,因为这些患者被排除在贝伐珠单抗在HCC的临床试验之外。请勿对近期有1/2茶匙或更多红血丝咯血史的患者使用贝伐珠单抗。出现3-4级出血的患者应停药。
四、动脉血栓栓塞事件
与接受化疗的患者相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有时是致命的)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 ),包括脑梗死、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和心绞痛的发生率更高。
出现严重ATE的患者应停药。ATE消退后重新使用贝伐珠单抗的安全性尚不清楚。
五、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临床研究发现静脉血栓栓塞事件(VTE)的风险增加。
包括肺栓塞在内的4级VTE患者应停用贝伐珠单抗。
六、高血压
与仅接受化疗的患者相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严重高血压的发生率更高。在临床研究中,3-4级高血压的发生率在5%到18%之间。
在贝伐珠单抗治疗期间,每两到三周监测一次血压。接受适当的抗高血压治疗,并定期监测血压。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后,继续定期监测贝伐珠单抗诱发或加重的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对药物治疗未能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患者停用贝伐珠单抗;恢复曾经控制与医疗管理。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的患者应停药。
七、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
在所有临床研究中,不到0.5%的患者报告有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PRES)。首次给药后16小时至1年出现症状。PRES是一种神经障碍,可表现为头痛、癫痫发作、嗜睡、意识模糊、失明和其他视觉和神经障碍。可能存在轻度至重度高血压。磁共振成像是必要的,以确定PRES的诊断。
出现PRES的患者应停用贝伐珠单抗。尽管一些患者经历了持续的神经后遗症,但症状通常在停用贝伐珠单抗后几天内缓解或改善。对出现PRES的患者重新使用贝伐珠单抗的安全性尚不清楚。
八、肾损伤和蛋白尿
与接受化疗的患者相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蛋白尿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更高。
在贝伐珠单抗治疗期间,通过尿液试纸分析监测蛋白尿的发展或恶化。尿液试纸读数为2+或更高的患者应接受24小时尿液收集的进一步评估。对于每24小时尿蛋白量大于或等于2克的患者停止用药,当每24小时尿蛋白量小于2克时继续用药。发展为肾病综合征的患者应停止用药。一项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的数据显示,UPCR(尿蛋白/肌酐比)和24小时尿蛋白之间相关性较差。
九、输注相关反应
临床研究和上市后经验中报告的输注相关反应包括高血压、与神经系统体征和症状相关的高血压危象、喘息、缺氧、3级超敏反应、过敏样/过敏反应、胸痛、头痛、寒战和发汗。在临床研究中,首剂药物的输注相关反应发生在< 3%的患者中,严重反应发生在0.4%的患者中。
对于轻微的、临床上不明显的输注相关反应,降低输注速率。对于出现临床上显著的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应中断输注,并考虑在问题解决后以较慢的速率恢复输注。出现严重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应停止用药,并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例如,肾上腺素、皮质类固醇、静脉注射抗组胺药、支气管扩张剂和/或氧气)。
十、卵巢衰竭
在接受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的绝经前妇女中,卵巢衰竭的发生率为34%,而在接受单纯化疗辅助治疗实体瘤的绝经前妇女中,卵巢衰竭的发生率为2%。停用贝伐珠单抗后,22%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妇女在治疗后的所有时间点卵巢功能均恢复。卵巢功能的恢复定义为月经恢复、血清β-HCG妊娠试验阳性或治疗后FSH水平< 30 mIU/mL。贝伐珠单抗对生育能力的长期影响尚不清楚。在开始使用贝伐珠单抗之前,告知女性卵巢功能衰竭的风险。
十一、充血性心力衰竭
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蒽环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 3级左心室功能不全的发生率为1%,而仅接受化疗的患者为0.6%。在既往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中,接受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的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为4%,而接受单纯化疗的患者为0.6%。
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停用贝伐珠单抗。
如果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其癌症治疗可能会中断或停止,局了解,该药物国内国外都有上市,患者可以自行选择。